湖南日報記者 何淼玲 通訊員 賀力平
【新世紀集運】
拿着信用卡透支用來做生意,生意虧本後又透支來補窟窿,在規定的時間內不還信用卡上已透支的錢,還在銀行多次催收時逃匿。1月4日,邵陽市雙清區人民法院一審以信用卡詐騙罪判處被告人呂某有期徒刑6年,並處罰金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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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某是80後,沒有做過生意的他在2012年成立了一家廣告公司。剛開始,公司效益還不錯。隨着競爭的激烈,公司漸漸入不敷出,他就在中國農業銀行辦理了一張透支額度為20萬元的信用卡,用於資金應急。
2014年1月,呂某使用中國農業銀行的信用卡透支,用於購買生產原料及日常開支等,至同年8月透支本金共計19萬餘元且開始不歸還欠款。銀行工作人員採用短信催款,呂某均以其生意做虧了,等段時間再還款搪塞。銀行又分別於10月上旬、11月中旬到呂某家中催款,呂某更換手機號碼與住址,逃避銀行催收。2015年5月,呂某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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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理此案的王亞平法官介紹,被告人呂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銀行信用卡惡意透支,數額巨大,過期不歸還,經發卡銀行多次催收,超過3個月仍不歸還,且更換聯繫方式與地址逃避銀行催收,可以推定其有主觀惡意透支的故意,其目的就是想將透支款佔為己有,其行為已構成信用卡詐騙罪。鑑於案發後呂某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且當庭自願認罪,法院遂作出前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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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年輕人習慣使用信用卡並喜歡超前消費、透支消費,但一定要量力而行,避免超出自己的償還能力。